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874555 证券简称:新天力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
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事宜,公司证券
事务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相关人员都应做好内幕信
息的保密工作,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报备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
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
生品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上市公司的
经营、财务或者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
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售财产的决定;
(3)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要影响;
(4)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 公司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
(8)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
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 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
效;
(11) 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2) 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13) 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14) 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15)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30%;
(16)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17) 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18) 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19) 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
议;
(20)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21) 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22) 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23) 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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