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公告编号:2025-078
证券代码:874555 证券简称:新天力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7 月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何麟君先生和王卫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经核查,上述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78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本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李洋先生、刘颖斐女士和王瑜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经核查,上述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洋、王瑜、刘颖斐
2025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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