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74556 证券简称:嘉耐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嘉耐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修订江苏嘉耐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嘉耐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嘉耐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江苏嘉耐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硬盘、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五条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证券监管机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六条 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七)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
(八)公司尚未公开的并购、定向增发、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重大合同签署等活动;
(九)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的相关决议;
(十)涉及公司发生重大诉讼和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拍卖;公司对外提供重大担保,或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十二)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十三)公司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四)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五)公司尚未披露的季度、中期及年度财务报告;
(十六)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十七)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十八)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十九)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
(二十)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或犯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或犯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二十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二十二)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二十三)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案;
(二十四)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所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七条 本制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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