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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30 15:51:45 股吧网页版
赛英电子: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874558 证券简称:赛英电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阴市赛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及 2024 年 12 月 2 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阴市赛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阴市赛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阴市赛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应当向全体股东负责,
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
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及其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职工监事比例为
不低于总数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选举方式产生。监事会的人员和组成,应当保证监事会具有足够的经验、能力和专业背景,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裁履行职务的监督和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
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七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并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三)列席董事会;

(四)当董事或总经理与公司发生诉讼时,由监事会主席代表公司与董事或总经理进行诉讼;

(五)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八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机构和人员应当配合;同时,监
事会行使职权时应当尽量避免或减少对公司经营工作的干扰。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由监事会主席召集。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会议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十三条 监事会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和议题;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四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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