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874558 证券简称:赛英电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阴市赛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阴市赛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为推动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如下事宜:
(1)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事项;
(2)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项目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进度、实施方式等;确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签署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
(3)在发行有效期内,若有关发行新股的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新政策的
公告编号:2025-041
要求修改并继续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申报、回复北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等事宜及相关程序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政府机构、证券监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修改、签署及执行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5)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
(6)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发行后的实际情况,相应修改或修订北交所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并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在本次发行上市期间,对北交所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议事规则及内部管理制度不时进行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必要或合适的调整和修改;
(8)聘请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与其签署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协议;
(9)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上未列明但董事会认为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10)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为 12 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该授权期限届满前,董事会将根据本次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向公司股东会提请批准新的授权。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5-041
《江阴市赛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阴市赛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阴市赛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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