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6
证券代码:874558 证券简称:赛英电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阴市赛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规范性文件及《江阴市赛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阴市赛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充分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均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事项;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阅,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 年度
《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6]0850 号)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6]0852号)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0851 号)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申报报告对外报出。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各项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正、平等”和“有偿服务”的原则,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一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续聘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鉴于中汇会计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一直以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为此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规范性文件及《江阴市赛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阴市赛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充分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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