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74560 证券简称:江天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时,其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二、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发展目标并参照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符合公司的整体薪酬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三、关于 2025 年度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
公告编号:2025-015
授权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四、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遵循市场商业原则,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均系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鹏飞、田全慧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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