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关于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容诚专字[2025]214Z004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容诚专字[2025]214Z0047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对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者“申报会计师”) 对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天科技”或“公司”)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订、补充 楷体(加粗)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二、业务与技术 ...... 3
问题 4.与主要客户合作模式发生变化...... 3
四、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41
问题 6.业绩增长持续性及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 41
问题 7.收入确认合规性......119
问题 8.与供应商合作稳定性及采购公允性...... 141
问题 9.期间费用与业务开展匹配性...... 176
问题 10.其他财务问题...... 222
二、业务与技术
问题 4.与主要客户合作模式发生变化
根据申请文件,(1)发行人第二大客户新天力实际控制人配偶、一致行动人通过标创咨询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标创咨询入股发行人,持有公司 6.31%的股权,标创咨询由包括发行人前员工及客户、供应商人员在内的 16 人于 2020年 12 月成立,多名合伙人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存在购销业务。张喆持有标创咨询10%合伙份额,同时持有苏州钜盛 52%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滕琪持有苏州钜盛48%的股份,发行人向苏州钜盛销售薄膜不干胶标签,报告期初苏州钜盛系公司清树湾厂区承租方。(2)2021 年起,公司与第二大客户品牌方香飘飘的合作模式由直接合作变更为通过新天力间接合作,定价均由品牌方香飘飘主导确定。2022 年起,联合利华将金纺系列、清扬系列等部分标签产品由第三方容器厂商阿普拉、爱博斯等贴标生产逐步转为自行采购并贴标生产。
(1)客户供应商相关人员入股发行人背景。请发行人:①说明标创咨询合伙人与客户、供应商关联关系,客户、供应商相关人员通过标创咨询入股发行人的背景、原因、各期与发行人交易金额及占同类交易比例,交易必要性及合理性,相关方向公司采购、销售的决策模式,是否由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主导。②说明相关方入股的核查情况,是否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情形,说明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结合估值情况说明入股价格公允性,是否构成股份支付,是否约定业绩要求等特殊条款。③说明各期存在相关方入股发行人情形的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购销合同签订时间、销售的产品类型、产品单价、产品发出时间、签收时间及收入确认时点、约定收款时间、实际收款时间,相关销售单价及毛利率、收付款政策、销售和采购周期等在入股前后是否发生变化,与其他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结合市场价格、关联方与其他交易方交易价格等,说明与上述主体交易定价公允性。④说明客户、供应商入股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销售模式、销售定价和双方合作关系的影响,与上述客户、供应商合作历程、订单获取方式,入股发行人是否影响公司业务获取独立性,是否存在向客户、供应商或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等情形,是否存在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香飘飘需在向公司采购标签的同时,向新天力采购容器,合作模式变更后由新天力向公司采购标签,香飘飘与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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