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公告编号:2025-091
证券代码:874560 证券简称:江天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 1998 号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滕琪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王鹏飞、田全慧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91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的达成,公司董事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认定滕琪、朱文斌、李发胜、黄剑、郭涛和郑志伟为公司的核心员工。
以上 6 名员工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后,将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7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滕琪、黄延国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鹏飞、田全慧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决定拟由 3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延国、金丽英、高鹏)和 6 名核心员工(滕琪、朱文斌、李发胜、黄剑、郭涛、郑志伟)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以下简称“本次配售”),配售比例不超过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且承诺本次配售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5 年 11 月 7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91
(公告编号:2025-094)。
2.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参与本次配售的滕琪、黄延国、金丽英为公司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回避表决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滕琪、黄延国、金丽英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鹏飞、田全慧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定于2025年11月22日在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