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74562 证券简称:家鸿口腔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 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为 264,840,160.3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4,188,821.9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77,026,8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77,026,8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5,405,36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公告编号:2025-012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
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公告编号:2025-012
议》
《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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