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4562 证券简称:家鸿口腔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家鸿口腔”)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将审议的相关议案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5 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关联交易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系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产生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
公告编号:2025-010
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交易条件不存在对交易之任何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转移和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对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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