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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2 17:29:21 股吧网页版
科恩新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2


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874564 证券简称:科恩新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科恩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
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科恩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科恩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苏州科恩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

公告编号:2024-043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应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本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或审议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公告编号:2024-043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或审议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但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会议主持人建议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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