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2
公告编号:2024-046
证券代码:874564 证券简称:科恩新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科恩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授权事项概括
根据苏州科恩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苏州科恩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宜。
具体包括:
1.负责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工作及办理相关的申请程序和其他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上市之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北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2.在与主承销商充分磋商的情况下,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确定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时机、询价区间、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战略配售情况、超额配售选择权、网下网上发行比例、发行起止日期等事宜。
3.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结合证监会、北交所的审核意见,调整、修订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签署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
公告编号:2024-046
的重大合同;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范围内,具体决定各项目的投资方案等)。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
5.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上市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实施但会对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后果之情形,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上市计划延期实施或者搁置。
6.审阅、修订、签署及执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及其它有关文件。
7.根据证监会、北交所的要求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8.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北交所提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并于北交所审核同意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注册申请,回复北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审核问询等。
9.本授权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之日。
二、表决以及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苏州科恩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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