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74564 证券简称:科恩新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科恩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苏州科恩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并同意对外批准报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1-12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5-007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续聘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出于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授信合同筹集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且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且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2024年度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07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九、《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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