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1
公告编号:2025-104
证券代码:874565 证券简称:耀泰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对于《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5〕186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104
(二)对于《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补充确认绍兴上虞佳羽电器有限公司、余姚名邦灯具配件厂为公司关联方,并将 2022 至 2024 年度公司与绍兴上虞佳羽电器有限公司、余姚名邦灯具配件厂发生的交易追认为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对于《关于调整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调整预计的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因公司补充确认绍兴上虞佳羽电器有限公司、余姚名邦灯具配件厂为公司关联方。新增与绍兴上虞佳羽电器有限公司、余姚名邦灯具配件厂的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定价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各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使公司的独立性受到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关于调整预计公司 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对于《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5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五)对于《关于更正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更正后的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
公告编号:2025-104
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更正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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