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提示
以下问题涉及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揭示:问题 2.发行人子公司经营合法合
规性等情况,问题 4.业绩增长的真实性及持续性,问题 6.毛利率增长合理性, 问题 10.募投项目合理性、必要性,问题 11.其他问题。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3
问题 1. 发行人是否存在股权代持......3
问题 2. 发行人子公司经营合法合规性等情况......4
二、业务与技术 ......5
问题 3. 进一步披露创新性与市场空间......5
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7
问题 4. 业绩增长的真实性及持续性......7
问题 5. 收入确认准确性......10
问题 6. 毛利率增长合理性......12
问题 7. 关于采购真实性......14
问题 8. 大额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合理性......15
问题 9. 其他财务问题......17
四、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 ......19
问题 10. 募投项目合理性、必要性......19
问题 11. 其他问题......21
一、基本情况
问题1.发行人是否存在股权代持
根据申请文件:(1)诸越华出生于 1946 年 11 月,持有
公司 307.50 万股,持股比例 5.00%,诸越华系方毅配偶张丽
青之外祖母之兄弟,1992 年 6 月至 1998 年 11 月担任余姚耀
华电子特种灯具公司总经理,2025 年 1 月诸越华离任董事职位。(2)为保证公司独立性和资产完整性,2024 年,诸越华将其名下的专利无偿或以 1 元对价转让给公司。(3)耀泰企管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 3.50%的股权。盛哲辉等 9 名员工持有公司 14%的股权。
请发行人:(1)结合诸越华的入股时间、入股价格、入股原因等情况,说明其入股的合理性及价格公允性,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输送行为。(2)列示诸越华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业务、资金来往的情况,说明相关业务的商业合理性及价格公允性。(3)结合诸越华报告期内的任职经历、持股情况、与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关系,说明发行人对实际控制人或一致行动人的认定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规避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流水核查或者限售规定的情形。(4)说明耀泰企管的份额持有人是否均为公司员工,其入股价格是否公允;说明在发行人已经存在员工持股平台耀泰企管的背景下,盛哲辉等 9 名员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原因及其入股价格公允性,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输送行为,说明前述主体持有的股份是否应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要求进行限售。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2.发行人子公司经营合法合规性等情况
根据申请文件:(1)发行人有多家子公司、孙公司,其中部分公司注册在境外,如欧洲耀泰、英国耀泰等,部分子公司或孙公司已经注销,如欧洲耀泰全资控股的丹麦耀泰、西班牙耀泰等。发行人持股 51%的公司宁波颐道已于 2024 年12 月 25 日被法院判决解散。(2)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欧洲耀泰退出对意大利耀泰、匈牙利耀泰的持股,退出后发行人仍与前述公司存在灯具销售情形。(3)2025 年 3 月,GERALDMARTINBURKE 将其持有的英国耀泰 15%股权转让给配偶 ERIKALEWIS;同月,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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