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公告编号:2026-007
证券代码:874565 证券简称:耀泰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张国昀(独立董事)、邵岳(独立董事)和刘向东(独立董事)组成,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张国昀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22-2024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更正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6-007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泰国子公司拟签署〈耀泰(泰国)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关于更正〈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未发现审计机构与公司之间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其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天健及其项目组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根据其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可以续聘天健作为本公司 2026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条款及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与天健就相关审计工作签订的合同协议,其明确约定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及审计费用等条款,聘用条款合理合法。公司实际支付审计费与约定相符。
(二)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公告编号:2026-007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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