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问题1.关于发行人的境外子公司
根据问询回复:(1)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共计 12 家子公
司、孙公司,其中欧洲耀泰、美国耀泰、耀泰香港集团在报告期末存在亏损。(2)孙公司美国耀泰、英国耀泰存在境外少数股东。(3)发行人完成境外再投资菲律宾耀泰、意大利耀泰、丹麦耀泰的境外法律手续后,未及时向商务部门履行再投资报告手续。(4)为提高欧洲市场运营效率、优化整合业务布局,公司退出对意大利耀泰、匈牙利耀泰持股,不再承担前述公司的人员工资等日常费用开支。同时,鉴于匈牙利耀泰、意大利耀泰在当地拥有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优势,公司仍然通过欧洲耀泰与其继续开展业务合作。(5)欧洲耀泰、美国耀泰、英国耀泰等境外子公司从境内主体采购后再向境外客户销售;与匈牙利耀泰合作开始时间为 2018 年,报告期各期分别为自有品牌业务境外累计销售收入第 9 名、第7 名和第 7 名的客户。(6)报告期内,意大利耀泰通过向公司采购产品并对外销售的方式开展合作。2025 年末双方对合作模式进行优化调整,公司向意大利耀泰支付合作对价,由其将存量客户资源推介至公司,客户移交后公司直接与终端客户开展产品销售与款项结算,并按照双方约定就推介成交业务向意大利耀泰支付相应佣金。
请发行人:(1)逐家说明欧洲耀泰、美国耀泰、耀泰香港集团等报告期内子公司净利润为负数的原因及合理性,相
关亏损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对发行人整体经营业绩及境外业务拓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结合美国耀泰、英国耀泰境外股东的出资来源、资金流入路径,以及境外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客户、供应商的资金往来情况,说明上述境外股东入股的真实性、合理性,入股价款是否已实缴到位,是否存在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是否与客户、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3)说明境外再投资菲律宾耀泰、意大利耀泰、丹麦耀泰未及时履行商务部门再投资报告手续的具体情况,包括未履行的时间周期、涉及的境外投资金额;问询回复中相关分析是否充分、审慎,作为相关瑕疵不构成本次发行实质性法律障碍的依据是否充分;前述瑕疵是否存在被主管部门追溯处罚的风险,是否可能对发行人境外业务开展产生影响。(4)说明退出持股后,发行人对意大利耀泰、匈牙利耀泰的销售定价机制是否与退出前存在差异,交易价格是否公允,与同期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通过交易向原孙公司输送利益或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5)说明退出持股后,意大利耀泰、匈牙利耀泰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情况、对发行人业绩的具体贡献情况,匈牙利耀泰仍为公司前十大自有品牌客户的原因,上述两家公司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或利益安排,相关资产、负债、人员及业务的具体处置情况,发行人及关联方是否以其他形式(如协议控制、委托持股、关键人员兼职等)保留
对前述公司的控制或重大影响。(6)结合存量客户资源的原始开发情况、推介成交业务的具体金额及占比、支付佣金的比例、推介前后与相关客户合作情况、合同条款及具体约定等情况,说明公司向意大利耀泰支付合作对价的原因及合理性,与意大利耀泰是否存在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
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请申报会计师核查问题(1)(2)(4)(6),发行人律师核查问题(2)(3)(5)(6),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2.关于经营业绩增长可持续性
根据申请文件、问询回复及公开信息:(1)发行人披露称,产品销量增长带动收入增长的同时期间费用率下降,系2024 年和 2025 年公司利润增长显著高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2)2025 年,公司与报告期内新开发 ODM 客户 SIGNIFY
和 OGOTEK 合作持续深入,向 HOME DEPOT 供应的长条
工作灯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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