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6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74566 证券简称:国容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通过对王翔宇先生、王伟民先生、范丰良先生、孙晓奎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上述4名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王翔宇先生、王伟民先生、范丰良先生、孙晓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2025-004
通过对陈忠逸先生、严义明先生、李远鹏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资格和身体状况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上述3名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陈忠逸先生、严义明先生、李远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忠逸、严义明、李远鹏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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