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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9 17:32:42 股吧网页版
国容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9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74566 证券简称:国容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刘国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通过对刘国华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刘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王翔宇先生、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朱明先生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以上各位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

公告编号:2025-033
惩戒对象;相关人员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任职条件,且其工作能力、经验背景能够履行相应工作岗位的职责。

本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忠逸、严义明、李远鹏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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