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18
证券代码:874566 证券简称:国容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薪酬水平合理;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
公告编号:2026-018
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议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要求,可以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是依据公司以及各个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因公司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开拓及持续稳定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因公司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的预估客观、合理,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开拓及持续稳定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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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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