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874567 证券简称:辛帕智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上海辛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9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勇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主体:由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公司本次发行时不安排现有股东发售股份;
(四)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 18,081,221 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25%。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视具体情况协商,并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确定;
(五)发行对象: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六)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申购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七)定价方式: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认可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八)发行价格:以后续询价或定价产生的价格作为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九)股票上市地:北京证券交易所;
(十)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十一)决议有效期:决议有效期 12 个月,若决议有效期届满时,公司已向北交所提交申报材料但未取得北交所审核通过的,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议适当延长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若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通过北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全体委员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鞠铭、郝宪玮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公司自身发展的实际需求,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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