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公告编号:2025-058
证券代码:874567 证券简称:辛帕智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上海辛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中介机构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提供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辛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拟聘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上市联席主承销商,聘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同时,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聘请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中介机构,并与各中介机构商定服务费用并签署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和协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介机构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提供服务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58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辛帕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辛帕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辛帕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辛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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