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4
关于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一期)
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志达精密”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东莞证券辅导人员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东莞证券为志达精密的辅导工作组建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授权辅导工作小组代表东莞证券从事辅导工作。辅导工作小组成员由袁炜、李红庆、杨纯、汪贤文、胡亚雯、吴文辉、刘昱良、苏文韵和董撼宇九名辅导人员组成,由袁炜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期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化。该九名人员均为东莞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并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金融、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其中,袁炜、吴文辉、杨纯具备保荐代表人资格,袁炜具有担任证券发行上市保荐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验,李红庆、
汪贤文、胡亚雯、吴文辉、刘昱良、苏文韵和董撼宇具备改制辅导、发行上市保荐的工作经验。
(二)接受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接受辅导人员在本辅导期内未发生变化。
(三)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辅导方式:东莞证券辅导小组在本期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辅导工作小组主要通过文件查询、个别答疑、发送学习资料、现场培训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辅导人员通过仔细审阅、研究、分析志达精密提供的书面资料,搜集专项资料的方式进行专题调查来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在对整改的原则、方式、内容进行专题研究后,与公司讨论协商确定整改方案;根据确定的整改方案督促公司进行整改,并持续检查整改方案实施情况。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十一期辅导内容主要包括:
1、督促辅导对象自主学习并开展现场培训
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
转让。随着公司成功挂牌,其身份将转为公众公司,需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时准确披露相关公告,违反信息披露规范的挂牌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可能会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本辅导期,辅导机
构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持续加强学习挂牌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相关法规知识并展开现场培训。
2、督促辅导对象完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
由于挂牌公司与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一定的规则差异,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仍有进一步提高空间。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建议,辅导对象将在辅导小组的协助及监督下按照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五)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东莞证券为志达精密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1、租赁关联方厂房
子公司广东龙峰志达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无自有土地、厂房,主要为租赁控股股东广东志达钢管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黎彩虹之弟黎建荣 100%持股的企业广东志达家居实业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涉及影响公司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问题。公司通过制定购置自有土地新建厂房进行逐步搬迁的方案解决上述问题,目前已完成厂房建设并制定搬迁计划,后续根据计划实施搬迁工作。
2、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题
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
转让,随着公司成功挂牌,其身份将转为公众公司,需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时准确披露相关公告。违反信息披露规范的挂牌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可能会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市场禁入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公司及信披相关人员需持续加强学习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的法规知识,知悉作为挂牌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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