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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8:54:22 股吧网页版
志达精密:关于《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74568 证券简称:志达精密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
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由股东提名,由
股东会选举和罢免;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监事会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组成并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会职责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第五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监事会主席不按期召集监事会会议时,视为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按照本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召集监事会会议。

第七条 监事会应当指定一名适当的人选作为监事会联系人(以下简称监事会联系人),监事会联系人不必是公司监事。监事会联系人应当尽职完成本规则规定的应当由监事会联系人负责的有关事宜。监事会可以随时指定或变更监事会联系人。

第八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第九条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主席提出,书面提议应当写明如下内容:

(一)提议的事由;

(二)会议议题;

(三)拟定的会议时间;

(四)提议人和提议时间;

(五)联系方式。

监事会主席应在接到书面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自行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十条 监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经公司全体监事书面同意,可豁免前述条款规定的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议题由监事会主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临时监事会会议议题由提议者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书面提议的方式提出。提议者在书面提议中提出的议题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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