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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0:42:43 股吧网页版
志达精密:关于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告编号:2025-071

证券代码:874568 证券简称:志达精密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
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作出如下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一、公司承诺

1、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规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价格调整)与股票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期间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3、若公司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告编号:2025-071

1、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同时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3、若公司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同时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3、若公司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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