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公告编号:2025-125
证券代码:874568 证券简称:志达精密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并修订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修订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批准。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行为,根据《公司法》《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公告编号:2025-125
第三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而形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一)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 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三) 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四) 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 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资金;
(六)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六条 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七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做好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和提供服务等经营环节开展的关联交易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开展采购、提供服务等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时,必须签订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经济合同。由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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