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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志达精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74568 证券简称:志达精密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并修订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修订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批准。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部门、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及程序,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各部门、下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公司采购、营销等部门签订的合同等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经董事会审议后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依照本制度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

第七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八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九条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公司内部审计部专职人员原则上不少于一人。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条 内部审计部设专职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公司应当披露内部审计部专职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实际控制人的关系等情况,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的工作。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宗旨:通过开展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进行评价,提高运作效率,帮助公司实现其目标。办理各类审计事项,审计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并保持严谨、稳健、认真、负责的职业操守。审计人员与办理的审计事项或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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