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证券代码:874568 证券简称:志达精密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3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耀扬
6.会议列席人员:高管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督促和指导下开展了相关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 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规范运作专项检查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督促和指导下开展了相关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 2025 年年度规范运作专项检查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良好的合作关系和该事务所的良好业务水平,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负责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
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解除持续督导关系。公司将在该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东莞证券正式签署解除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变更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经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后,申港证券拟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工作,并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公司就持续督导相关事宜与申港证券达成一致,并同意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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