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4568 证券简称:志达精密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通过此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拟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拟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通过此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通过此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09
四、《关于公司拟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拟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通过此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券商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通过此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曦、闫德俊、刘敏
2026 年 3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