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4569 证券简称:菊乐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童恩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1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董事长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系根据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所编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全面的审计服务工作。上述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期间自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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