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4569 证券简称:菊乐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在公司范围内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客观公正地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 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 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 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控制环境
(1)治理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共同对股东大会负责,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形成了合理的分工和制衡,保证了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的有效和规范。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情况,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制度》等重要的决策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以促进治理结构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2)公司的组织结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高管层与监事会,同时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直接负责。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监事会
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各部门实施具体生产经营业务,管理日常事务。
公司按照公司经营发展、内部控制的需要和业务特点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为主体,设置了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的财务中心、行政支持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董事会办公室、内审部、采购中心、生产中心、销售中心、牦牛事业部等职能部门并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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