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3
公告编号:2025-095
证券代码:874569 证券简称:菊乐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修订本次上市相关制度及办理工商备案手续,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公告编号:2025-095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所负有的责任。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五)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职 责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筹备、参与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督促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公司章程》《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拟定、修改的组织工作,由董事会审定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负责组织拟定董事会审议决策的公司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对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四)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管理事务,积极督促公司制定、完善和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
(五)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六)为公司股东及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员提供有关记录和文件;
公告编号:2025-095
(七)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八)在知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或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策时,提醒相关人员和董事会;
(九)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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