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3
公告编号:2025-102
证券代码:874569 证券简称:菊乐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修订本次上市相关制度及办理工商备案手续,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公告编号:2025-102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解除,公司应按本工作细则规定进行及时补选。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其他依法承担该职能的部门,下同)负责战
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向战略委员会提出议案,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战略委员会评审和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办公室的提案召集相应评审会议进行讨
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董事会办公室。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和工作需求召开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
议召开前 2 天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短信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委员,如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全体委员召开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提议召开并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公告编号:2025-102
第十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可以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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