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问题1.业绩增长持续性及收入真实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6.17%、5.06%和 3.20%,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 17.97%、21.35%和 22.36%。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排名第一位、第二位,部分可比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负数。(2)报告期内,公司含乳饮料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13.57%、4.42%和 3.89%,发酵乳销售金额及占比逐期下降,菊乐品牌在成都市和四川省销售收入均呈现先升后降趋势。2025 年度,成都地区含乳饮料收入增幅为-0.09%,四川省外、全国电商平台含乳饮料收入增长较快。(3)2025 年度,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中,除报告期内新增客户成都蓉志楚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关联方甘肃前进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销售金额均同比下滑,部分客户下滑超 50%。发行人产品供货份额情况中未量化说明在各客户中的具体份额比例。2025 年 6 月起,公司与青岛至牧乳业有限公司已终止合作,该客户同一控制下的 3 家主体成立时间与合作时间较近且已注销。(4)公司的电商业务在报告期内增长迅速,销售
收入由 2023 年度的 8,404.80 万元增长至 2025 年度的
17,204.50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43.07%。(5)根据主要经销商访谈记录和问卷调查,已填写调查问卷的经销商销售额占公司整体经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89% 、52.60% 和47.19%。2025 年度,公司新增经销商较多,主要系惠丰乳品当期对山东省及河南省的经销渠道进行拓展所致。(6)公司
与经销商均采用卖断式销售,未划分层级,经销商的终端客户构成主要包括:超市、便利店、副食店、小卖部等第三方门店,分销商、贸易商等。报告期各期,经销商返利和补贴金额占经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18%、15.52%和 16.63%。(7)除电商业务外,公司包送模式下的运费分别为 331.71 元/吨、327.30 元/吨和 331.83 元/吨,蜀汉牧场与惠丰优牧牧场的运输单价存在差异。(8)中介机构对收入执行函证程序,惠丰品牌2024年度和2025年度发函比例较2023年度下降,2023 年度和 2025 年度回函替代测试金额及占比较高。
请发行人:(1)结合不同产品收入、成本、产量、销量的变化情况及同期数据,量化说明报告期内收入、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收入增速放缓、净利润增速较快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及业绩的变化情况,说明发行人收入和净利润复合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合理性,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相一致。(2)区分产品类型、电商及非电商模式,分别说明公司在成都市、四川省、西南地区以及全国范围的市场份额及收入变动情况,是否存在其他竞品及比较情况,进一步论证公司在核心区域和非核心区域的竞争优劣势情况,成都市及四川省等区域销售变动的原因,公司核心产品在传统优势地区是否存在销售持续下滑风险。(3)按销售规模分层列示发行人的客户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数量、同一层次内新、老客户数量与合计销售规模等;说明是否存在自然人等非法人主体、个体工商户等情况,如涉及,说明相关主体的数量、金额及占比情况,
发行人与小规模客户在订单获取、对账方式、结算方式及周期等具体情况,是否存在被其他供应商抢占市场份额的情况,新开发客户是否仍集中于西南地区。结合公司销售策略及主播合作情况,说明抖音及淘宝等平台销量变动的原因。(4)结合发行人及其他供应商向主要客户供货的具体份额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向部分主要客户 2025 年度销售收入下降幅度较大的原因,下游客户是否存在经营不善等风险,导致其对发行人采购下降的相关不利因素是否已消除,成都蓉志楚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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