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74570 证券简称:斯瑞达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日常经 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2025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 行信用证、银行保函等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 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等事宜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 授信协议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要求,上述授信可能涉及担保事项如下:公司以其厂房、 土地或其他资产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 保证担保;公司关联方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为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 保;具体担保主体、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该项关 联交易为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行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 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 式进行审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四条 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按照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治理相关规则免予关联 交易审议的,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披露。故该议案项下发生的公司接受关联方
公告编号:2025-015
担保的交易无需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银行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和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事宜,签署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独立董事秦珺先生、汪永春先生、吴超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融资结构,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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