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二零二五年六月
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接受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瑞达”、“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并指定蒋欣祥、韦璐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特作出如下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本上市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上市保荐书,除非另有所指,相关用语或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释义相同。
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目 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 ...... 4
二、公司本次证券发行情况 ...... 18
三、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9
四、关于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20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21
六、保荐人关于公司是否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的说明...... 22
七、发行人创新发展能力的核查意见 ...... 27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北交所定位的核查情况...... 28
九、保荐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 30
十、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30
十一、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通讯方式...... 31
十二、保荐人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 ...... 31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全称 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Jiangsu Shretec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证券代码 874570
证券简称 斯瑞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035855435606
注册资本 56,521,739.00 元
法定代表人 高超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7 日
办公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楼王镇北环路 12 号
注册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楼王镇北环路 12 号
邮政编码 224031
电话号码 0515-68997667
传真号码 0515-68997667
电子信箱 shretec@shretec.com
公司网址 www.shretec.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 证券部
系的部门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 雷开
事务负责人
投资者联系电话 0515-68997665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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