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8 22:55:59 股吧网页版
斯瑞达:斯瑞达及国海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8

关于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瑞达”、“发行人”或“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问询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2、本问询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等文件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3、本问询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目录...... 2
一、基本情况 ...... 3

问题 1.实控人不当控制风险及公司治理有效性...... 3

问题 2.股权清晰及控制权稳定性 ...... 58
二、业务与技术 ...... 80

问题 3.产品技术先进性及持续研发能力 ...... 80

问题 4.市场竞争情况及业绩增长持续性 ...... 130
三、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91

问题 5.生产经营合规性 ...... 191

问题 6.维信诺入股背景及合作稳定性 ...... 212
四、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320

问题 7.毛利率波动合理性及成本核算准确性 ...... 320

问题 8.财务内控不规范及其整改 ...... 390

问题 9.其他财务问题 ...... 447
五、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 ...... 572

问题 10.募投项目必要性及募集资金规模合理性...... 572

问题 11.其他问题 ...... 651

一、基本情况

问题 1.实控人不当控制风险及公司治理有效性

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实控人家庭成员注销多个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或通过转让股权方式退出部分企业。实控人转让澳冠集团下属企业股权给经营团队时暂不收取对价且提供经营资金支持,经营团队成员为发行人股东。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述企业提供转贷、前述企业曾占用公司资金,前述企业部分已注销,实控人与前述企业股东存在资金往来。

请发行人:(1)列表说明关联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包括报告期内注销和转让股权的企业,以下简称“家族成员相关企业”)的名称、主营业务、其他股东情况、报告期内股权变动情况(包括隐名股东)、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注销原因,说明发行人与前述企业是否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往来、资金往来,实控人与前述企业及其他股东、关联自然人之间是否存在资金往来及合理性,信息披露是否完整。(2)说明报告期内转贷资金的流向、用途,包括转入、转出的具体时间、金额、最终使用方,是否实际构成资金占用及支付利息,是否流向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3)说明实控人和经营团队签订《合作经营协议》的时间、股权变更时间及资金支持情况,协议签订时至报告期末澳冠集团下属企业的经营情况、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资金占用的原因、资金流向,是否流向客户、供应商,是否实际弥补澳冠集团下属企业的亏损或为其承担债务,实控人将澳冠集团下属企业股权转让给经营团队并提供资金支持的原因、合理性、经营团队成员后续是否还款及支付转让对价。(4)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澳冠集团下属企业经营团队成员是否实际为实控人代持发行人股权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5)说明前述资金占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结合报告期内实控人资金占用、转贷情况,说明公司为防范实控人不当控制、保护投资者利益拟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充分揭示实控人不当控制风险并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