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关于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
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100Z212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关于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
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100Z2122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5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
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申
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
认真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本问询回复中若出现部分表格合计数与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在尾数上
有差异的情形,除特别说明外,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问题 6.维信诺入股背景及合作稳定性
根据申请文件:(1)发行人 2023 年、2024 年第一大客户维信诺于 2024 年
间接入股发行人,持有 0.75%的股份。2022 年-2024 年,公司对维信诺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82%、36.44%和 50.91%,主要系 2023 年下半年公司光电制程精密保护材料在维信诺成功实现量产。(2)2022 年以来,维信诺处于持续亏损阶段,资产负债率持续提高。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公司对维信诺的在手订单为 644.98 万元。(3)2022 年-2024 年,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9.06 万元、2,758.20 万元和 8,190.96 万元。
(1)维信诺入股背景及合作稳定性。请发行人:①说明维信诺于 2024 年
入股发行人的背景、过程,北城基金内部决议程序合规性,入股方式及入股资金来源,入股价格是否公允,是否涉及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未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其为关联方的合理性、合规性,入股前后主要产品销售金额、单价、毛利率是否发生明显变化。②说明与维信诺建立合作的背景、过程、关键时点,具体合作模式,包括定价、信用政策、物流运输、折扣返利、回款方式等,与其他客户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发行人是否为独家供应商,是否存在优先采购等排他性合作条款,维信诺采购发行人产品的具体用途及终端客户、终端产品应用情况。③区分不同合作主体说明报告期内向维信诺的销售内容、数量、金额、毛利率,各期售价持续下滑的原因,毛利率是否存在下滑风险,双方是否存在价格年降安排,结合发行人向其他客户销售类似产品价格、维信诺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类似产品价格等,说明各期销售价格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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