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4570 证券简称:斯瑞达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
观判断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材
料,并听取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及发展规划作出的决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
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
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
公告编号:2026-009
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对董事 2025 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对监事 2025 年度薪酬予以确认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并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 2025 年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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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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