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4 16:13:40 股吧网页版
斯瑞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4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4570 证券简称:斯瑞达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

观判断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材

料,并听取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及发展规划作出的决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

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

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

公告编号:2026-009

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对董事 2025 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对监事 2025 年度薪酬予以确认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并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 2025 年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公告编号:2026-009

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