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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4 17:01:01 股吧网页版
斯瑞达: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4


公告编号:2026-019

证券代码:874570 证券简称:斯瑞达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就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的相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申请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会决议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 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5 年 5 月 9 日至 2026 年 5
月 8 日)。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上市,为了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和有 效性,确保本次发行上市事项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上述本次发行上市股东会决 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 月,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届
满之日起计算,即延长至 2027 年 5 月 8 日。

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前述股东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 上市完成之日。除前述有效期延长外,涉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保 持不变。

公告编号:2026-019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江苏斯瑞达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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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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