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0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74571 证券简称:宇特光电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以及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非独立董事的聘任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张 英玲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部门规章的 规定。该议案的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副总经理任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副总经理任命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副总经理的聘任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谢 锦昂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部门规章的 规定。该议案的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任命的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凌定胜、李山、钟浩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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