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公告编号:2025-095
证券代码:874571 证券简称:宇特光电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招股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情形之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就发行申请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下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做出的相关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买回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将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其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买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买回的股份包括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具体程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
若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
公告编号:2025-095
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买回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并将督促公司依法买回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买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买回的股份包括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具体程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
若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董事、审计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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