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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5:59:43 股吧网页版
普昂医疗: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4572 证券简称:普昂医疗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互动交流、诉求处理、信息披露和便利股东权利行使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形成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和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与潜在的股东及公司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的投资者。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提问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就信息披露规则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的交流代替正式信息披露。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慎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条件媒体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内幕交易。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和内容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使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二)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坚持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
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在披露其他相关信息时需同时满足以下原则。
(二)合法、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等监管机构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诚实守信原则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的误导。
(四)高效低耗原则
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五)互动沟通原则
公司将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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