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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5:59:53 股吧网页版
普昂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74572 证券简称:普昂医疗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对于《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所述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对于《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对于《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结合了公司发展模式、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告编号:2025-023

四、对于《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能真实、公正地反映公司内控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对于《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审核鉴证并出具的《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对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财务报表、 附注及相关项目进行差错更正,同时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出具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能够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信息,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对于《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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