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6
公告编号:2025-075
证券代码:874572 证券简称:普昂医疗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就该等议案所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 1-3 月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 2025 年 1-3 月财务报表,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审阅报告》。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75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华俐、裘娟萍、谢诗蕾
2025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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