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问题 1.销售真实性及毛利率下滑风险
根据申请及回复文件:(1)发行人产品境内外经销商进货价与终端市场价存在一定差异,报告期内对境内主要直销客户毛利率呈下降趋势,部分客户降幅较大,披露系相关产品国内竞争压力较大,公司降价销售;报告期内新开发大客户销售毛利率相对较低。(2)报告期内发行人笔针、采血针类产品单价高于可比公司。(3)报告期内常规胰岛素笔针平均单价因市场竞争因素呈下降趋势,但安全胰岛素笔针、胰岛素注射器、通用给药注射器平均单价呈上升趋势,系单价较高的产品 CPN、TPN、DPN、安全型胰岛素注射器、FNS产品销售占比提升。发行人报告期内对 XPN 等安全胰岛素笔针进行技术改良带来了生产成本的下降,导致相关产品及对应客户毛利率提升。(4)河南强立、河南润松、新乡篮星、河南万唐系关联企业,报告期内存在互为第三方回款的情形。
请发行人:(1)结合供需、政策等原因说明发行人产品境内外经销价格及终端市场价格差异原因,是否存在趋同化趋势;区分境内境外,说明发行人相同产品对主要客户销售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逐步均采取降价策略,说明定价方式及预期降价幅度,结合在手订单说明期后主要客户销售额是否下滑。(2)结合与可比公司产品形态、体积、原材料用量、功能差异、患者接受度等,说明与可比公司产品单价差异较大的合理性;结合上述情况及问题(1),说明发行人产品高单价是否可持续,毛利率下滑风险是否揭示充分。
(3)结合技术改良具体情况、产品良率、相关产线产能利用率等,说明技术改良前后相关产品单位材料、单位人工及单位制造费用的差异情况及合理性。(4)说明上述高单价产品在功能、成本等方面与常规产品的差异,高单价产品对应主要客户及毛利率、货物流、单据流、资金流流转情况,单据是否完整;上述品牌商终端销售定价与其他品牌商是否存在明显差异,终端消费者群体画像情况及是否存在差异;说明单价较高的各类产品型号(DPN、TPN 等)在手订单签订情况,相关销售是否可持续。(5)结合关联销售相关产品对其他客户销售价格、竞品市场价格、采购平台挂网指导价格等,说明是否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形;说明相关产品期后价格变动及相关业务规模变化情况,对发行人期后业绩及毛利率的影响。(6)结合采血针相关产品的用料及生产过程,说明高单价产品与低单价产品成本及毛利率差异的合理性;说明与毛利率较低客户合作渊源及持续销售的原因,相关方与发行人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向其下游客户(终端医疗机构等)相关人员商业贿赂的情形。(7)进一步确认回款方是否与客户属于同一控制主体,信息披露是否准确;说明发行人向多个关联主体销售且通过关联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向相关方销售产品与同类产品平均单价、平均毛利率的差异及合理性,上述企业及关联方与发行人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往来,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相关方进行商业贿赂的情形。(8)说明
2022年公司对Sol-Millennium销售减少的相关产品后续销售情况,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偶发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说明:(1)是否获取终端患者使用单价较高相关产品的客观证据。(2)独立董事是否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及其主要股东、关键少数存在资金往来,当前资金流水核查范围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指引 2 号》2-18 的规定。(3)说明客户 AvantmedLtd.与回款方 ALTSAVECO.,LTD.关系及第三方回款的具体原因、境内向多个关联主体销售且通过关联第三方回款相关业务终端销售核查情况,是否访谈客户及回款方(主要股东),是否获取相关产品流转至客户仓库或已完成终端销售的外部证据。
问题 2.新型产品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
根据申请及回复文件:(1)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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