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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4 12:12:41 股吧网页版
信胜科技:购买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2


证券代码:874573 证券简称:信胜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25 年 9 月 19 日,在由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新亭路 25-01 地
块网上公开出让活动中,公司控股子公司诸暨信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信胜机械”)依法竞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已签订《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该地块坐落于陶朱街道友谊北路与新亭路交叉口西北侧,规划用途为工业用
地,建设用地面积为 60,029.4 平方米,土地出让年限为 50 年,交易价款总额
为人民币 5,043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
大资产重组》第 1.1 条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 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公司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拟用于投资建设“年产 11000 台 (套)刺绣机机架建设项目”,该事项属于日常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受让人信胜机械尚需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出让 金后,由浙江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信胜机械签订《交地确认书》,并 办理相关权证。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所:诸暨市暨阳街道东二路 53 号

注册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东二路 53 号

注册资本:不适用

主营业务:不适用

控股股东: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不适用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新亭路 25-01 地块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陶朱街道友谊北路与新亭路交叉口西北侧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交易标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 50 年。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为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 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 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需审计评估。(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系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当地产业政策、土地供需情 况的基础上确定。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依法履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挂牌出让程序,不 存在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交易协议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新亭路 25-01 地块,宗地总面积/出让面积为
60,029.4 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 5,043
万元,定金为 1,009 万元,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0 日内(2025 年 9 月 28
日前),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含保证金)。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其他特别说明事项。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 司经营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优化公司整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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