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公告编号:2025-181
证券代码:874573 证券简称:信胜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是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取消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181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修订后的制度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修订后的制度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旭东、金贤斌、伍恒东
2025 年 11 月 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