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公告编号:2026-024
证券代码:874573 证券简称:信胜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均基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化原则确定,定价公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相关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长远利益,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相关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旭东、金贤斌、伍恒东
2026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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